弹性退休制度实施方案出台,退休相关办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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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被设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焦点构造部、财政部等三部门最近宣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意见》(简称为《暂行意见》),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强制采取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性员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性员工6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弹性退休制度实施方案出台,退休相关办事更便捷.

党的两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根据强制、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施弹性退休是我国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式,有利于适应不同需求,满足多样化的工作生活安排需求。改革实施后,员工的退休年龄从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延展为一个弹性区间,扩大了员工对于退休年龄的选择权。

《暂行意见》规定,员工强制采取弹性提前退休时,至少在原计划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与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退休,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3年,单位与员工应提前1个月书面确认延长退休时间等事宜。弹性延长退休时,单位与员工协商后,可以拒绝延长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要求,员工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考虑到改革实施过程中,在共同年度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会有差异,《暂行意见》根据弹性退休策略对此限制进一步明确、细化,采取弹性提前退休的员工,要求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达到所选取退休时间所需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采取弹性延长退休的员工,要求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所需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

加快推进社保办理工作形式革新,不断优化办理工作

人社部门将通过社保办理工作形式革新,不断推动社保办理工作持续优化。第一是大力推进“退休一件事”办理。组织各地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跨部门策略、办理、体系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退休相关事项“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获得感。第二是逐步启动退休展示工作。积极对于即将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前展示参保人员可以申请退休时间,告知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和渠道。第三是逐步推行退休预先工作。提前受理即将退休员工提出的相关档案信息审查或基本养老保障相关回收等办理请求,使参保人员提前了解自己多年的参保缴费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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